紫荆网1月28日香港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7日公布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市民获取“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的安排。林郑月娥27日宣布,鉴于“疫苗气泡”将会扩大至涵盖大部分公众使用的处所,该措施会正名为“疫苗通行证”,只有已接种疫苗才可以通行。
“疫苗通行证”的实施要求进入个别处所的人士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并只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况下容许相关人士无须符合疫苗接种要求:(一)因年龄关系而未符合接种疫苗资格;或(二)获医生证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疫苗。
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者须持有医生签发的“豁免证明书”。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市民可谘询医生是否不适合接种疫苗,并相应向医生申领“豁免证明书”(私家医生或需收取费用)。豁免证明书的预设有效期为90天,最长为180天,实际有效期由医生根据临床情况决定。香港医院管理局的医生和私家医生会分别为市民以电子方式签发“豁免证明书”。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根据外国及本地经验,大部分人士均适合接种本港现时提供的两款新冠疫苗,即克尔来福疫苗和复必泰疫苗。卫生署已向私家医生发出指引,列明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医学原因。医生只会在证实相关人士并不适合接种上述两款疫苗后,方会发出“豁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