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风3月11日香港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表示,如确诊人士拒绝配合入住社区隔离设施,可能触犯妨碍公职人员的罪行,可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两个月。如果确诊人士在隔离期间离开隔离地点,亦有机会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六个月。执法人员会协助卫生当局执行隔离令。
邓炳强说,社区隔离设施主要为没有病征或征状轻微并有自理能力的新冠肺炎确诊者入住,目的是希望尽快截断社区内的病毒传播。
保安局目前管理的社区隔离设施有23个, 23个社区隔离设施目前共提供约18800个房间或床位。截至9日整体入住率占可使用房间超过四成。
邓炳强表示,保安局及消防处一直透过不同方法希望可以尽快安排新冠患者入住社区隔离设施。
他指出,当卫生署向确诊人士发出隔离令,要求他们根据隔离令入住隔离设施时,该隔离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市民应当依照指示,无权选择入住或不入住这些隔离设施,否则属违法。